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高技术领域成为国际竞争最前沿和主战场。面对日趋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我们必须在加强科技创新上下更大功夫,金融如何支持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科技创新活动,是必须回答的重大课题。创业投资作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引擎,其对科技创新的有效支持作用已经得到全球实践的广泛认可。
一、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
科技创新是一项探索性、创造性的工作,是一个伴随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长期过程,一家创新型企业要茁壮成长,要迈过从0到1“魔鬼之河”、从1到10“死亡之谷”、从10到100“达尔文之海”等多道生死关卡,就如同经历了一场企业界的“铁人三项”。
创业投资具有“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典型特征,相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加适合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和原始创新领域的这些“有知本而无资本”的科技企业的融资,解决了市场失灵的问题。在创业投资发源地——美国,创业投资已经成为科创生态的重要且成熟的一环,许多有影响力的科技公司如微软、苹果、谷歌、英伟达等,都是在创投资本的培育下取得了成功。美国前五大科技公司总市值高达10万亿美元,超过了A股总市值,足见创业投资孵化科技创新的巨大力量。就我国而言,研究发现,创业投资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数据显示,注册制改革以来,近九成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六成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和九成以上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获得过创业投资基金支持;2022年我国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超过了3万家,创投渗透率总体约3%—10%,渗透率越高的地方,专精特新企业越多。除了为风险较高的创新型企业提供中长期融资支持,创业投资还能在完善公司治理、激励企业家精神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可以说,没有创业投资的支持,科技创新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很多“小巨人”、“独角兽”等创新型企业也难以像今天这样发展壮大、快速成长。
随着全球创业投资活动的兴起,创业投资在我国收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全面启动科技体制改革,并首次提及“创业投资”。1998年,民建中央在全国政协的“一号提案”中首次将风险投资概念引入中国,产生强烈反响,时任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先生,为风险投资持续奔走呼吁,认为其具有三个重要意义:第一,“分享盈利、分担风险”的做法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第二,能够支持高新技术的发展。第三,开辟了民间投资的新渠道,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成思危主席也由此被誉为“中国风险投资之父”。我国创业投资历经近30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不断做大做强,取得了巨大成就,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并迅速成长为全球新兴创业投资中心。特别是伴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创新生态的改善,全球创业投资热点与重心已逐步转向中国。
2023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明确提出对创投基金实施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安排。同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并作为2024年扎实做好第一项工作“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资本力量,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再次强调“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当下,我国已是全球第二大创业投资市场,进入新发展阶段,如何更好推动创业投资发展,进一步畅通技术、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市场,进一步支持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中国创业投资总体态势:政策宽松鼓励,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创业投资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根据中基协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末,中国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数量达1.94万只,存续规模达2.9万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33.4%、22.4%。截至2023年6月底,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近14万亿元。而从全球看,世界面临能源市场震荡、地缘政治冲突等多重冲击,不确定因素增多,在通胀高企、利率上升和劳动力市场不稳定等共同作用下,包括北美洲、欧洲、亚洲等主要市场在内的全球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步伐开始放缓。从国内整体政策环境来看,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相继出台支持政策,积极鼓励创业投资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各地还通过准入便利化、人才引进、商事制度优化、完善募投退良性循环等多种举措集聚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资源。
二是新备案创业投资基金数增量有所减少,2023年中国VC/PE市场新成立基金共计8322只,同比下降4.7%,新成立基金认缴规模共计6140.6亿美元,同比下降9.4%。从完成募集情况来看,2023年VC/PE市场完成募集基金共计508只,同比减少9.1%;募集规模累计1104亿美元,同比减少18.9%。从投资情况来看,资本整体较为谨慎,2023年我国创投市场共发生案例数9388起,披露投资金额6928.26亿元,同比分别下滑11.8%、23.7%,已连续两年出现下滑。
三是创业投资集聚效应显著,北上深三地合计私募股权投资类基金数量和规模占比均超50%。以上海为例,上海既是创业投资机构的主要聚集地,也是创业投资项目的主要聚集地,截至到2023年上半年,上海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人达到1887家,管理基金8754亿,总规模2.3万亿元,创业投资在做项目近1.9万亿元。
四是创业投资发展呈现创新发展趋势。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产品类型和投资机构等方面,主要包括:第一,政府引导基金仍以产业类基金为主,且主体进一步下沉,由国家级基金为主下沉至省级、地级基金主导;第二,CVC(企业风险投资)机构数持续增加,投资总量小幅波动,投资聚焦创新产业,与被投企业进行资源对接和技术合作,共同推进了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补链强链”,以华为、比亚迪、宁德时代为代表的CVC,在东南沿海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早期投资成为主流;第三,市场化母基金规模进一步增长,区域集聚效应明显,呈现出以国资为主,单支资金体量庞大等特征;第四,S基金转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三、创业投资发展步入调整期
我国创业投资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行业健康发展仍有多重挑战。例如,创投机构退出难和退出渠道单一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我国创业投资的退出主要是通过IPO退出,资本的有效流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改革,畅通创投机构“募投管退”全链条。创投资金来源依然局限,本土创业投资多以国资背景为主如政府引导基金,2023年我国创投市场完成募资1.82万亿元,其中,国资控股和国资参股LP合计披露出资占比高达77.8%,10亿元以上的人民币基金半数以上由国资背景管理人管理,国有资产存在保值增值硬约束,市场化运营和管理机制不足,使用效率不高,而民营资本由于种种原因活跃度下降,需要进一步激发创业投资机构活力,围绕科技领域开展多元化投资。
另外,长期资本所占比例不高,2022年国内新设创投基金中,保险资金等10年期以上长线资金出资额占比不到13%,远低于美国的70%以上,且创投基金存续期限较短,多为“3+2”“5+2”等,而美国创投基金存续期通常在10至12年。缺乏长期资本,会导致无法长周期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偏好与“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有所偏离,由于外部环境的诸多不确定性,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创业投资均出现投资阶段后移趋势,主要表现在早期投资案例和金额减少,而创新活动的融资需求集中体现在早期和初创阶段,并且许多前沿科技也对创投机构自身的投资研究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大引导,推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
四、更大力度推动创业投资发展
当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处在实现重大突破的历史关口,我国科技创新正在从点上引领向全域突破转变,需要资本市场提供与之匹配的新金融业态和市场功能。如何勇于创新、勇攀高峰,探索出一种符合自身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发展模式,创业投资重任在肩,大有可为。有3点建议分享:
1.完善生态体系,丰富退出渠道。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创业投资退出提供多元的选择,为科创企业发展提供直接融资支持。
从国际惯例看,股权份额的转让十分重要,2022年,上海股交中心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运行,上海、深圳、北京还先后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投资基金(S基金),在畅通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建议以这些探索为基础,加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与风险投资的融合创新,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支持S基金市场创新发展,完善商业模式和运作机制,允许创投机构通过被投企业投资份额转让、协议买卖、并购重组、实物分配股票等方式退出,将更多资源向符合国家战略的科技产业集中。此外,探索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在国有基金份额转让中的估值和合规功能,积极推动政府专项资金等对S基金的注入,简化国有基金份额转让流程,提高转让效率,做大S交易市场,增强市场流动性。
2.激发行业活力,拓展资金来源。一方面,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引入融资担保机制、共同参股联合投资等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国资产业基金应建立市场化的项目投资评价体系,明确事权范围,重点探索非控股投资和母基金运作等模式,避免干扰子基金日常运营,多渠道吸纳资金并配以市场化投资运营,全面提升运作效率。同时,适当改变传统考核和监管机制,结合创投规律,针对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培育未来产业的创业投资建立“算大帐”的容错机制,即在合规合法前提下,全面考虑多项目综合核算以及人员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勤勉尽责,按照基金全生命周期的收益亏损相抵综合计算。
另一方面,鼓励市场化创投基金发展,落实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适应创投行业特点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围绕创投基金落地、降低返投比例、加大配资参股等出台举措。拓展创投基金的中长期资金来源,积极引入耐心资本、长期资本,支持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养老金等按照商业化原则投资创投基金。可借鉴国外经验,率先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探索引入国内外养老基金等稳定长期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又如,去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全国社保基金可以投资于境内产品和工具包括符合条件的直接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不得高于10%,就是很好的尝试。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属于期限较长、来源较稳的耐心资本,着眼于中长期回报,同创新型企业的适配度较高,其进入创业投资有利于培育出更多的科技新兴企业,需要进一步释放潜力,成为资本市场的“压舱石”。此外,实践中,我国创投基金个人有限合伙人(LP)税负普遍超过35%,建议从更深层次考虑合伙制创投基金的运营框架特点及个人合伙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本质,考虑对持有创业投资公司股份的个人投资者给予更为便利、更具操作性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政策实施细则,引导更多个人资金和社会资本转向创业投资。
3.培育市场主体,提升专业能力。打造创投机构全链条的综合服务平台,推送优质企业名录、加强与金融机构的科技数据共享利用,畅通大学、科创企业和创投机构之间的沟通对接,促进资源互补、人才和资本有效聚集。依法探索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对投资规定范围内种子期科技型企业的创投机构,考虑给予一定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在全球不确定性增加的大环境下,要强化监管底线,促使创业投资回归支持科技创新的本质属性,统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防范金融风险。
同时,推动创投机构加强自身的核心能力建设。新质生产力主要以创新为主导,是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先进生产力,这类行业具有前期投入大、短期回本较低、成长性较强的特点,需要创投机构眼光更加长远,更好地识别、把握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机遇,提升甄别科技含量的专业能级,聚焦颠覆性的创新科技领域布局,并为初创期的科创企业快速成长进行全方位赋能,以耐心、恒心陪伴企业从小到大。
科技赋能发展,创新决胜未来。我们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让创业投资的土壤更加肥沃,激发科技创新澎湃活力。创业投资,正当其时!
(周汉民系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原副主席、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公共外交协会会长)
校对:唐浩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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